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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東施效顰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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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貴(作者單位:東海總公司)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古時東施模仿西施捂胸皺眉的動作,成為眾人茶余飯后的笑料。東施沒能清楚地認識到自己在容貌上與西施的差距,而是一味在西施的各種動作上去尋找美的要素,并加以效仿是重形式輕內在的體現。東施的仿效,恐怕既沒有惡意,也沒有對西施造成物質及精神上的損失吧?而在當今,假如企業之間產品及服務的模仿,特別是假冒、仿冒企業商標等行為發生,那結局就不再像東施效顰那樣一笑而過了。
日前,聽說市場上有假冒的光明品牌企業產品,使我為之一驚。經過幾代人的不懈努力,光明著名品牌有上百個,來之不易哪。我們應該倍加珍惜、呵護。社會上一些唯利是圖的不法企業也許會通過各種手段,包括假冒、仿冒光明集團旗下企業的商標等行為,牟取非法利益,嚴重損害光明食品集團的聲譽和良好形象。假如不能有效防止和驅趕寥寥無幾的“仿效者”,則膽大妄為的“仿效者”會接踵而至,光明食品遠景規劃的實現恐怕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干擾和影響。
光明食品集團及旗下企業的自我保護意識已屬超前,國內商標注冊、國際商標注冊,以及對企業名稱、標記、符號等等 “防護墻”構筑牢固,不讓“仿效者”有可乘之機。保護屬于自己的品牌乃君子之道,但社會上仍然有“知之而為之”的“仿效者”、違法者。企業依靠向政府部門提供線索的行政執法實為有效辦法之一,但往往是維權成本高,資源消耗大,折騰時間長。
當初東施效顰原本也無人知曉,正是由于街坊鄰居的細心觀察和哄傳,才把東施鬧了一個大紅臉。光明食品集團及旗下企業已是名聲在外的大家族了,世界各地滿是“光明人”。假如能夠借助企業合作伙伴的力量,特別是依靠本企業員工提供仿效者線索,掌握侵害光明食品集團企業證據,在集團企業內部培育打假英雄,逮“李鬼”并按規定獎勵之、激勵之,這不僅可以激發企業員工的使命感,加強員工的責任感,還能凝聚員工的歸屬感。與此同時,在整個光明食品集團上下構筑保衛光明品牌的防線,營造保衛光明品牌的的氛圍,增強光明人更大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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