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滬府辦發〔2007〕3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上海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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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召開的全國質量工作會議精神、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國務院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7〕57號),市政府決定,今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4個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此,特制訂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本著既治標、又治本的原則和全面強化、重點治理、長短結合的思路,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有效解決各類農產品、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及進出口產品等的質量安全問題;繼續加大以食品為重點的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力度,取締一批非法生產經營窩點,建設食品安全示范區縣和食品放心鄉鎮、社區,提高本市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與此同時,進一步健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明確責任,強化監管,落實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進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提升上海產品質量競爭力,確保重大活動和節日期間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增強人民群眾的消費信心,為黨的十七大順利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重點產品,是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重點單位,是指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肉聯廠、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重點區域,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二、主要任務和目標
專項整治行動的主要任務有以下八個方面: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
深入開展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的治理;大力加強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監測;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突出重點區域和重點市場,嚴肅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要求的農產品的行為,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加強對已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的重污染農田的后續監管,嚴肅查處此類重污染農田擅自種植食用農產品或接納工業“三廢”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
到今年年底,全市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和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基本解決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進一步降低蔬菜、畜(禽)、水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基本解決已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的重污染農田擅自種植食用農產品或接納工業“三廢”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問題。
(牽頭部門:市農委。配合部門:市經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局等)
???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
大力開展對食品企業和作坊的治理整頓,深入開展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百千萬工程”,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嚴格食品市場準入,強化食品生產企業添加物質備案管理,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抽檢和專項抽查力度;進一步加大對無證照經營活動查處取締力度,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等違法生產加工企業,堅決查處偽造、變造、冒用生產許可證證書、標志和編號的違法行為。加強對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能確保必備生產條件等違法行為的查處,督促獲證企業持續保持和改進生產條件;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基本條件的改造,幫扶具有一定生產條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推進規范化食品加工場(點)建設試點,整合并做大做強具有區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禁止其使用定量包裝,并限定其銷售區域,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對食品生產比較集中及質量安全問題比較突出的區域開展整治,進一步完善區域監管責任制。
到今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并在產品上加貼QS標志;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基本解決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添加劑的問題;徹底解決城鎮及城鄉結合部地區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的問題。
(牽頭部門:市質量技監局。配合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經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
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制度,進一步對食品經營主體的經營資格進行清理,全面掌握食品經營主體情況。進一步落實食品質量市場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項制度。推進實施食品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及索證索票制度,加強查驗和標識標簽管理。建立完善食品交易市場的開辦企業、產品經營柜臺出租企業、產品展銷會舉辦企業的審查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審查等制度。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落實區域監管責任。加大市場監管特別是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食雜店、小攤點等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銷售無衛生許可證和無生產許可證食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行為。對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抓住運輸、倉儲、保管、銷售等四個環節,切斷假貨流通渠道,摧毀假貨集散地。加強保健食品上市產品及廣告的監管,積極開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檢,打擊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
到今年年底,全市城鎮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徹底解決城鎮及城鄉結合部地區的小食雜店、小攤點無證照經營問題;基本解決銷售無證企業生產食品的問題。
(牽頭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配合部門:市經委、市農委、市質量技監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房地資源局等)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
全面深入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認真落實《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加大對餐飲衛生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和重點食品的監督管理力度,尤其要加強對集中供餐配送單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企事業單位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從業人員必須定期體檢。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驗收和衛生監督公示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餐飲單位經營性使用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以宣傳培訓為手段,加強對農村自辦酒席的衛生指導;嚴厲查處各類餐飲單位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行為,規范馬路食品小攤點和餐飲大排檔經營,加強質量監管。
到今年年底,食堂和城鎮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預防食物中毒,將集體性食物中毒發生率控制在十萬分之八以內;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從業人員力爭100%定期體檢;徹底解決城鎮的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問題;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
(牽頭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部門:市工商局、市教委、市建設交通委、市衛生局、市質量技監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等)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
全面開展藥品批準文號清查和再注冊工作,淘汰不具備生產條件、質量無法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開展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核查,逐步擴大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督促企業自覺嚴格執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充分利用現有信息網絡資源,加強普通藥品監管和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系統建設;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后的監督檢查,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堅決查處夸大功能、吹噓保證療效、保證痊愈以及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證明,以新聞報道等形式發布的違法廣告,逐步建立違法廣告的公告、市場退出、信用監管和責任追究制度。全面推進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真實性核查,強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日常監督檢查,加強質量監督抽驗,重點抽查高風險產品和質量可疑產品。
到今年年底,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專項工作;建成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