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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大米中不允許使用增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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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體報道《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允許在大米中添加雙乙酸鈉、脫乙酰甲殼素和淀粉磷酸酯鈉三種食品添加劑。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副所長、第一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副秘書長王竹天研究員21日接受采訪,就大米中允許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有關情況給予說明。
“在目前工藝條件下,大米使用增稠劑完全沒有必要。”王竹天指出,淀粉磷酸酯鈉是一種增稠劑,根據GB2760附錄A“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及其A1、A2、A3三個表綜合判定,大米中不允許使用淀粉磷酸酯鈉,但大米制品,如米粉可有條件使用。
他說,雙乙酸鈉、脫乙酰甲殼素和淀粉磷酸酯鈉是衛生部按照食品添加劑審批程序于2007年以前審查批準并列入《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07)的食品添加劑。雙乙酸鈉是一種常用防腐劑,可用于原糧、大米、糕點等;脫乙酰甲殼素作為被膜劑可用于大米。這兩種食品添加劑用于大米,主要功能是大米保鮮、防止霉變。
王竹天同時強調,《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明確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掩蓋食品腐敗變質,不得掩蓋食品本身或者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不得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不得降低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在達到預期效果情況下應當盡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劑在食品加工中的用量。為了使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監管等相關部門正確理解、使用GB2760-2011,衛生部已經啟動食品添加劑標準宣傳培訓工作。
依據《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的要求,如果某種食品添加劑不再具有技術必要性,或者有新的科學證據表明存在安全隱患的,衛生部將及時組織重新評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歡迎各方就正確使用和嚴格監管食品添加劑提出意見和建議。(城市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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