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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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為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管理體制,不斷提升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集團公司)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共上海市委《關于改革本市國資營運機構領導人員管理的若干意見》精神,以及黨管干部、干部分層分類管理的原則,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主要適用于集團公司總部、集團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或相對控股子公司。集團公司參股并負責管理的子公司、直屬事業單位和農場地區社區管理委員會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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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高級管理人員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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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 高級管理人員范圍:
??? (一)集團公司總部職能部室的正副職負責人。
??? (二)集團公司所屬子公司產權代表、正副董事長、董事、正副監事會主席、監事和正副總裁(總經理)、財務總監、總法律顧問、總裁(總經理)助理;向參股公司派出的董事、監事。
??? (三)直屬集團公司黨委的黨組織的書記、副書記、委員;紀委書記。
??? (四)集團公司工會主席、副主席;集團公司團委書記;子公司工會主席。
??? (五)直屬事業單位行政負責人和農場地區社區管理委員會班子成員。
??? (六)其他由集團公司聘免、委派、推薦或審批的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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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任職條件和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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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條? 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任職條件:
???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 (二)系統掌握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知識,熟悉市場經濟慣例和規則,具有勝任崗位要求的經營決策、組織領導和協調能力,能有效地履行職責,切實維護國有資產權益。
??? (三)開拓創新,求真務實,具有良好的工作業績。企業法定代表人還應具有較強的戰略管理和駕馭全局的能力。
??? (四)廉潔自律,誠實守信。
??? (五)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 第五條? 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任職資格:
??? (一)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 (二)應經過相應的崗位培訓,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 (三)具有下一層次或相應崗位二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并有優良的業績紀錄。
??? (四)具有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崗位準入條件、從業資質,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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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治理結構與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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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條? 規范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公司運行體系,積極探索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 (一)決策層、執行層與監督層分設。
??? 實行董事會、監事會和總裁(總經理)機構分設制度。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總裁(總經理)機構是執行機構,受董事會委托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
集團公司董事會是最高決策機構。
??? 子公司的董事會由集團公司董事會按照所占股權比例推薦、委派董事、董事長人選,并依照章程對公司的重大問題行使決策權。子公司的董事會可以下設戰略、預算、審計、薪酬和考核等若干專門委員會,作為董事會下屬的議事機構。
??? 子公司設立監事會機構。集團公司董事會按照所占股權比例向所出資公司推薦、委派監事、監事會主席人選。
??? 子公司的總裁(總經理)從集團公司推薦的董事人選中產生。總裁(總經理)機構按照同級董事會授權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一般董事長不兼任總裁(總經理),總裁(總經理)機構的副職一般不進入董事會。
??? (二)高級管理人員的管理,要做到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集中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
??? 1、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決定權,由集團公司黨委行使。
??? 2、集團公司職能部門在集團黨委的領導下,與子公司黨組織共同對高級管理人員的考察、引進、交流、培養和培訓等實施全程動態管理。
??? 3、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期職責、工作目標、薪酬激勵和考核獎懲,實行分層分級管理。
??? 第七條? 黨政主要負責人實行雙向兼職。
??? 為規范現代企業制度,體現黨管干部原則,并根據董事會行使職能的要求,確立子公司黨組織在公司中的政治核心地位,凡符合條件的子公司董事長可兼任黨組織書記;總裁(總經理)可兼任黨組織副書記。
??? 建立黨建督查制度,符合條件的子公司監事會主席可兼任黨建督察員。
??? 第八條? 完善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人員組成結構。
??? 不擔任子公司董事長的黨組織書記,應按程序以董事身份進入本公司董事會。子公司紀委、監察、審計負責人可進入本公司監事會。
??? 子公司應按規定選舉職工代表進入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其中上市公司還應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獨立董事。
??? 第九條? 加強財務總監制度建設。
??? 集團公司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子公司財務總監由集團公司直接委派、管理。
??? 第十條? 實現資產人格化管理,做到管人、管資產和管事相結合。
??? 集團公司委派的產權代表承擔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任務,其中指定一人擔任首席產權代表,承擔保值增值的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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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職務任免
第一節? 任免原則
??? 第十一條? 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應遵循以下原則:
??? (一)黨管干部與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者,以及經營者依法行使用人權相結合原則。
???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 (五)民主集中制原則。
??? (六)分層分類管理原則。
??? (七)組織配置與市場配置相結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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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提名推薦、任免程序
??? 第十二條? 高級管理人員任免程序為:
??? (一)集團公司總部各職能部室負責人的任免。
??? 集團公司總部職能部室和黨務部門的正副職負責人,分別由集團公司總裁機構、集團公司黨委提名,經集團公司黨委對任職資格討論研究后,由集團公司總裁機構、集團公司黨委分別任免。
??? 集團公司工會正副主席、集團公司團委書記人選經集團公司黨委批準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等有關規定選舉產生。
??? (二)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免。
??? 1、董事長、監事長、總裁(總經理)人選,由集團公司董事長、總裁提名,集團公司黨委對人選任職資格討論研究后,由所在子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按法定程序聘免。
??? 2、副董事長、董事、副監事長、監事、副總裁(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法律顧問等人選,由集團公司組織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建議,與所在公司協商,經集團公司黨委對人選任職資格討論研究后,由所在公司按法定程序聘免。
??? 3、子公司按規定程序推薦、醞釀的黨組織成員、紀委成員和工會組織負責人的候選人人選,須經集團公司黨委預審同意。子公司根據黨章、黨的基層組織選舉條例選舉產生的黨組織成員、紀委成員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選舉產生的工會負責人,須連同選舉結果上報集團公司黨委批準。集團公司黨委根據需要可以直接任命子公司黨委、紀委正副書記和其他人員。
??? (三)集團公司直屬事業單位行政負責人和農場地區社區管理委員會班子成員的任免,參照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辦法執行。
??? (四)其他由集團公司聘免、委派、推薦或審批的相關人員,根據情況分別由集團公司有關主體履行任免等相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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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組織考察
??? 第十三條? 對提名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擬任免人選,由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部)進行考察,并征求紀委的意見。
??? 第十四條? 考察擬任免人選按下列程序進行:
??? (一)根據所任免職務的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任職條件,明確具體的配置要求;
??? (二)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聽取被考察對象的上級、同級和下級等相關人員意見、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
??? (三)綜合分析考察情況,與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所在部門黨政主要領導以及上級領導交換意見;
??? (四)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須寫實,能全面、準確、清楚地反映考察對象的情況。考察材料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現,主要缺點和不足,以及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情況等。一經任用,考察材料與任職審批表歸入本人檔案;
??? (五)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部)根據考察情況和配置要求進行充分醞釀,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可供決策的任免方案,提交集團公司黨委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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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黨委預審(討論決定)
??? 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召開黨委會集體討論高級管理人員任免方案,必須有超過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并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 (一)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部)介紹高級管理人員擬任免人選的提名、推薦、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況。
??? (二)參加黨委會的黨委成員應認真審查提名程序,把握用人導向,根據任職資質,嚴格任免標準,充分發揚民主,認真進行討論。
??? (三)黨委會以超過應到會成員半數同意形成相關決議,并按相應的程序辦理聘免、委派、推薦的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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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公開招聘? 競爭上崗
??? 第十六條? 競爭上崗、公開招聘是選聘任用高級管理人員的主要方法之一。通過內部競爭上崗、社會公開招聘等方式選聘高級管理人員,最大限度地盤活用好人才資源。一般情況下,凡企業新建、重組、改制、經理班子任期屆滿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調整、補充時,其總裁(總經理)、副總裁(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等的選拔可通過競爭上崗、公開招聘的方式產生。人選的產生要堅持組織推薦、市場獵取、群眾舉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
??? 第十七條? 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的方案須經集團公司黨委討論通過。經過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確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擬任免人選,必須具備第四、第五條資質標準,并按第十五條的有關程序進行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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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回避制度
??? 第十八條? 職務任免等事宜應實行回避制度:
??? (一)不得提名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和近姻親關系者擔任所在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 (二)黨委會討論的高級管理人員任免人選,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親屬的,本人必須回避。
??? (三)被提名人員原非本系統經商、辦企業或參與其他贏利性經營活動的,應辭去原單位職務,并承諾不參與與原單位有關聯的經營管理活動。
??? 第十九條? 有上述關系的人員應回避的工作關系:
??? (一)不得建立直接的垂直領導關系;
??? (二)不得在同一企業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主管人員的職務;
??? (三)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負責人的公司從事組織、人事、紀檢、審計、財務等工作;
??? (四)其他應當回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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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任期與約束
??? 第二十條? 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期制。
??? 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的任期按《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總裁(總經理)機構成員的任期由董事會決定。黨委、紀委、工會、共青團組織負責人的任期,按《黨章》、《工會法》、《團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 (一)董事長、副董事長和監事會主席的任期與本屆董事會和監事會的任期相同,一般為3年。在任期內職務發生變動的,新任人員的任期不超過本屆董事會或監事會的任期。
??? (二)總裁(總經理)、副總裁(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的任期,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章程決定,自董事會聘任之日算起,不超過本屆董事會任期。
??? (三)不設董事會的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的任期,一般為3年。
??? (四)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任期分別由其聘任者決定,一般為3年。
??? (五)高級管理人員任期屆滿,視業績和工作需要確定連任或離任,其中黨委、紀委、工會、共青團組織負責人的任期屆滿,進行換屆改選。任期屆滿離任者,其職務自然免除,不再辦理免職手續。
??? 第二十一條? 集團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有權對任期內的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崗位交流(改聘),高級管理人員應服從和遵守。如有異議,可向任免機構提出個人看法;但一經組織決定,應當服從。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的、在通知本人后的10日內不到任的,可免去其原崗位職務。
??? 第二十二條? 實行高級管理人員辭職制度。
??? (一)高級管理人員因工作能力較弱或者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不宜再擔任現職,可以由本人申請提出辭去現任領導職務;可以通過一定程序責令其辭去現任領導職務;也可以通過一定程序免去其現任領導職務。引咎辭職時,必須由集團公司或所在公司紀委、審計、監察等部門對引咎辭職者的工作失誤情況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在集團公司或所在公司對引咎辭職者的調查處理未結束前,引咎辭職者不得擅自離崗。對擅自離崗者,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相應處分。
??? (二)允許高級管理人員因本人原因申請辭職。對因本人原因提出辭職申請的,必須在三個月前提出。如申請辭職者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經營者,須經過集團公司審計部門審計。辭職申請者在未得到答復前,不得擅離職守;對擅離職守者,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相應處分;因擅自離崗而給所在公司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集團公司或所在公司超過三個月未對其辭職申請予以答復的,視作同意。
??? 第二十三條? 高級管理人員因違法違紀而受到查處;或不能勝任其所聘崗位,雖經培訓和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或其所聘的崗位發生變化,拒不服從對其進行崗位調整的;或其他應當解聘的情況出現時,按干部管理權限予以解聘。
???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法定退休制度,建立領導干部退出機制。
??? (一)高級管理人員按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 高級管理人員的退休按法定退休年齡辦理,即男60周歲,女55周歲。
??? 在高級管理人員到達退休法定年齡前的一個月,由集團公司或所在公司有關領導與高級管理人員談話,所在公司職能部門辦理退休手續。高級管理人員在接到辦理退休手續通知后,應認真做好工作交接手續;辦理退休手續后,其職務自行免去,不再辦理免職手續。
??? (二)高級管理人員退休后一般不再返聘。
??? (三)對企業貢獻突出、綜合素質優秀、健康狀況良好,個別子公司的董事長(產權代表)、總裁(總經理)確因工作需要,須按程序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集團公司黨委集體討論批準后,方能辦理返聘手續,聘期實行一年一聘,最多不超兩年。返聘者不再擔任實職領導職務,可在本公司任顧問,也可由集團調劑安排使用。退休返聘者的薪酬,由集團公司確定。
??? (四)高級管理人員中子公司董事長(產權代表)、總裁(總經理)離法定退休年齡不滿3年的,一般應按實際工作年限確定其任期,也可提前退出領導崗位,改任其他適當的崗位職務。
??? (五)高級管理人員因自身健康、機構調整或高級管理崗位職數發生變化,不再擔任原任領導職務,應安排適當的新崗位。
??? 高級管理人員由于健康原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再從事原崗位工作的,或連續病假六個月以上,不能適應崗位工作的,應免去其領導職務。
??? 高級管理人員因機構調整及高級管理崗位職數發生變化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應按照“能上能下”的原則,安排適當崗位或重新競爭上崗,其待遇標準根據“薪隨崗變”原則按新崗位標準執行。
???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產權代表、總裁(總經理)任期屆滿或任期內離任的,由審計機關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并實行經濟責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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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契約管理
??? 第二十六條 在對高級管理人員以崗位、任期等為主要內容的契約管理的基礎上,由出資方(控股方)與董事長、產權代表簽訂績效管理協議書或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董事會與總裁(總經理)簽訂績效管理協議書或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績效管理協議書或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任期目標、考核辦法、薪酬方式、職責權力、違約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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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崗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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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條? 集團公司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對管理范圍內的高級管理人員實施規范的崗位交流(改聘),高級管理人員應服從和遵守。
???? 第二十八條? 高級管理人員崗位交流原則:
??? (一)優化結構原則。領導班子成員年齡、知識結構及專業結構合理,氣質互補。
??? (二)有序適度原則。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數量適當,有序實施。
??? (三)積極有效原則。積極引導,注重實效,實現人才資源合理配置。
??? (四)服從大局原則。嚴格組織紀律,堅持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
??? 第二十九條? 高級管理人員崗位交流范圍:
??? (一)集團公司總部與各子公司之間縱向交流。
??? (二)集團公司總部之間、各子公司之間橫向交流。
??? (三)行政工作崗位與黨務工作崗位之間換崗交流。
??? 第三十條? 高級管理人員崗位交流的相關程序按本管理辦法有關條款執行,由集團公司組織部(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具體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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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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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條? 高級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按照“缺什么、學什么”,“重要崗位、緊缺人才優先培養”的原則,由集團公司職能部門負責制定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集團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期分批選送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企業價值觀和企業文化的教育培訓,或選送到黨校或大專院校參加政治輪訓、業務培訓和學歷培訓等各類培訓,還可以選送出國學習或考察。
??? 第三十二條? 集團公司對列入管理范圍的高級管理人員每年培訓時間應不少于60課時;每三年須有不少于一個月的集中培訓時間。
??? 第三十三條? 高級管理人員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的培訓內容,須經集團公司或所在公司同意后,方可參加培訓。
??? 第三十四條? 高級管理人員經組織推薦或批準,參加學歷培訓或境外培訓的,須簽訂服務期限協議。
??? 第三十五條? 高級管理人員參加培訓結束后,應及時將培訓證書等有關培訓憑證報集團公司備案,集團公司組織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將上述憑證歸入個人檔案。高級管理人員參加培訓的成績,應列入考察(考核)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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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薪酬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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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條? 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分配實行年薪制與崗薪制。年薪制的適用對象為子公司黨政班子成員。崗薪制的適用范圍為集團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正副職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 第三十七條? 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標準根據職位要求、資產總量、經營規模、業態特征、崗位責任、市場價位和經營業績等因素,區別選用、綜合確定。
??? 第三十八條? 年薪的結構主要由基薪、加薪和特別獎勵三部分組成;崗薪的結構主要由崗位工資、加薪和獎勵三部分組成。
??? 第三十九條?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黨組織書記、監事長、總裁(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的薪酬分配原則由集團公司確定。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正副職負責人的崗薪標準由集團公司確定。子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根據集團公司的薪酬分配原則,由所在公司確定,報集團公司備案。
??? 第四十條? 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績效考核責任人的薪酬實行契約化管理,以合同形式明確年度(任期)目標、考核辦法、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對總部職能部門負責人實行年度述職考核,與薪酬分配掛鉤。
??? 第四十一條? 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積極探索實施期股期權激勵,從而逐步完善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激勵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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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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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條? 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由集團公司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分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兩種。考核內容主要是聘任契約規定的職務工作實績,以量化指標為主,兼顧道德品質和思想素養。黨務工作者、政治工作者由黨組織進行考核。
??? 第四十三條? 高級管理人員年度考核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董事會和黨組織年初確定的考核內容進行考核,重點是簽訂的績效管理協議書或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
??? 高級管理人員任期考核須采取“六位一體”的辦法,形式為:本人述職、組織部(人力資源部)個別訪談考核其綜合表現和任期業績目標專項考核、職代會民主評議、紀委考核其黨風廉政情況、財務審計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第四十四條 ?年度或任期考核工作結束后,應對被考核人員形成書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須全面、準確、清楚地反映真實情況,并歸入本人工作業績檔案,作為高級管理人員職位和薪酬等級升降、待崗、解聘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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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談話、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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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條? 為加強對高級管理人員的管理監督,增強高級管理人員的自重、自律、自警、自勵意識,集團公司實行高級管理人員談話、誡勉談話制度。
?? ?第四十六條? 遇有下列情況,須及時與高級管理人員談話或誡勉談話:
(一)工作變動、職務升降、到齡離崗或退休。
??? (二)取得榮譽、受到獎勵或批評、處分。
??? (三)貫徹上級要求發生偏差。
??? (四)工作或生活遇到較大困難與挫折。
??? (五)考核評價以后。
??? (六)所在公司派往外地或外國工作前。
??? (七)發現或反映高級管理人員在政治立場、思想作風、道德品質、生活作風、廉潔敬業、選人用人等問題。
??? (八)本人需要反映有關情況,主動提出約談。
??? (九)其他需要談話、誡勉談話的情況。
??? 第四十七條? 高級管理人員談話、誡勉談話采用個別談話的方式,由集團公司或所在公司指定專人進行談話。
??? 第四十八條? 高級管理人員談話、誡勉談話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講究方法;要從關心和愛護角度出發,與談話對象坦誠相待,使他們主動地向組織匯報個人思想和工作情況;同時要給予談話對象充分表達個人意見或就某個問題作出解釋的機會,從而達到弄清事實真相、防微杜漸和團結、教育、幫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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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領導人員后備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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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條? 根據實施集團公司發展戰略的需要,建設一支素質優良、能力復合、專業精通、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堪當重任的子公司領導人員后備人選隊伍。通過相應的崗位鍛煉,全面提高有培養前途和發展潛力的領導人員后備人選的綜合素質。
??? 第五十條 按照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標準培養選拔后備人選,對重點人選重點培養、緊缺人選抓緊培養、優秀人選優先選用。打破后備人選單位所有、部門所有等傳統束縛,根據發展需要,堅持備用結合,統一推薦使用,把優秀后備人選放到最合適的崗位上發揮自己的潛能和作用。提拔子公司領導人員一般要從后備人選中選擇推薦。按照管理權限加強重要崗位后備人選的管理,重點對象、緊缺人才試行上管一級備案管理。
??? 第五十一條? 積極創造后備人選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鼓勵和支持后備人選進行創造性的工作,發揮后備人選在不同崗位上的重要作用,宣傳后備人選典型人物和優秀事跡。加強對后備人選的監督,幫助后備人選克服各種困難和不足,注意解決后備人選的后顧之憂,使更多優秀后備人選健康成長。加強群團等部門的聯系,繼續做好黨外后備人選、女性后備人選的發展工作。
??? 第五十二條? 建立領導人員與后備人選的聯系制度,推進主要領導定點、定人聯系后備人選,加強與后備人選的交流談心,給予悉心指導和幫助,加強對后備人選特別是重點對象的跟蹤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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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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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條? 本管理辦法由集團公司黨委、董事會共同制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并由集團公司黨委負責解釋。
??? 第五十四條??本管理辦法未盡事項或在本辦法執行過程中與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相悖的,由集團公司黨委、董事會負責修訂。